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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網圍欄用鍍鋅鋼絲》行業標準
編制說明
1、工作概況
1.1 ?任務來源
根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工信廳科(2011)134號“關于印發2011年第二批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”文件精神和全國鋼標準化委員會的意見要求,由杭州創宇金屬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承擔制定行業標準《YB 4026—1991 網圍欄用鍍鋅鋼絲》的修訂工作。
1.2 ?主要工作內容與過程
2011年7月接到修訂任務后即著手標準征求意見稿的起草準備工作,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。
1) 市場調查
2011年7月20日—2011年8月15日,對國內市場網圍欄用鍍鋅鋼絲的種類、規模進行調查,以確定標準修訂的增加與刪減。
2) 國內標準調查研究,對技術內容進行研究并決定取舍
2011年8月15—2011年9月15日,對網圍欄用鍍鋅鋼絲產品標準(鋼絲、鍍鋅鋼絲)納入研究范圍。例如YB/T 4221-2010 機編鋼絲網用鍍層鋼絲等標準。
3) 鋼絲材料研究所及相關單位的交流
2011年9月25日—2011年10月15日,展開了鋼絲材料研究及相關單位的交流。
4) 第一次工作組會議
2011年10月25日,召開了第一次工作組會議。
1.3 ?標準的制定原則
1) 滿足顧客要求的原則。參照國內外先進標準,結合國內企業生產實際,滿足顧客要求,體現國內企業技術水平。
2) 標準體系一致的原則。本標準的編制采用我國標準體系的要求,通過多種途徑的檢索與咨詢進行修訂。
3) 引用基礎標準的原則。在本標準的適用范圍內,盡量引用國家基礎標準,發揮基礎標準的功能。標準的編寫內容、格式按照GB/T 1.1-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的規定和要求。
4)符合國情的原則。
1.4 ?修訂YB 4026—1991理由
1) 標準YB 4026—1991制訂時間過長;
2) ?標準YB 4026—1991滿足不了顧客的技術要求;
3) ?與其他國家標準相比,我國應用于圍欄用的鍍鋅鋼絲在質量上還有差異。
2、標準修改主要內容
本標準部分采納并修訂了YB 4026-1991范圍、規范性引用文件、鋼絲直徑的允許偏差、鋼絲捆捆重范圍、鋼絲纏繞試驗的芯棒直徑、檢驗規則、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;增加了封面、前言、訂貨內容、斷后伸長率范圍、檢驗方法;刪除了貯存、運輸。納入并調整了YB 4026-1991《網圍欄用鍍鋅鋼絲》中適用的內容。
2.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2.1.1 ?將術語“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”改為“范圍”;
2.1.2 ?“本標準規定了網圍欄用鍍鋅鋼絲的類別、尺寸、鍍鋅層級別、外形、捆重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等”改為“本標準規定了網圍欄用鍍鋅鋼絲(以下簡稱鋼絲)的分類和標記、訂貨內容、直徑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許偏差、技術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等”。
2.2 引用標準
2.2.1??將術語“引用標準”改為“規范性引用文件”;
2.2.2 ?增加了條款;
2.2.3 ?在引用標準中,取消了作廢的標準,改用其他標準代替:
取消標準號 | 取消標準名稱 | 替代標準號 | 替代標準名稱 |
GB 228 | 金屬拉伸試驗方法 | GB/T 228—2002 | 金屬材料室溫拉伸試驗方法 |
GB 470 | 鋅錠 | GB/T 470—2008 | 鋅錠 |
GB 701 | 普通低碳鋼熱軋圓盤條 | GB/T 701-2008 | 低碳鋼熱軋圓盤條 |
GB 2103 | 鋼絲驗收、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| GB/T 2103-2008 | 鋼絲驗收、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|
GB 2973 | 鍍鋅鋼絲鋅層重量試驗方法 | GB/T 1839—2008 | 鋼產品鍍鋅層質量試驗方法 |
GB 2976 | 金屬線材纏繞、松懈試驗方法 | GB/T 2976—2004 | 金屬材料 線材 纏繞試驗方法 |
GB 4354 | 優質碳素鋼盤條 | GB/T 4354 | 優質碳素鋼熱軋盤條 |
GB 6397 | 金屬拉伸試驗試樣 | GB/T 228—2002 | 金屬材料室溫拉伸試驗方法 |
2.3 分類、代號
2.3.1 ?分類、代號改為分類和標記;
2.3.2 ?增加了示例1和示例2分類;
2.3.3 ?增加了一般圍欄網用鋼絲標記示例。
2.4 增加了訂貨內容規則
2.5 尺寸、外形、重量
2.5.1 ?尺寸、外形、重量改為直徑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許偏差;
2.5.2 ?加嚴了允許偏差范圍;
2.5.3 ?公稱尺寸改為公稱直徑;
2.5.4 ?公稱直徑改為鋼絲公稱直徑;
2.5.5 ?在表2中,刪除了鋅層級別的分類,鋼絲公稱直徑“≤1.60和>1.60~2.50”修改為“≤2.50”,允許偏差“±0.08和±0.10”修改為“±0.05”、“±0.11”加嚴為“±0.06”、“±0.13”加嚴為“±0.07”;
2.5.6 ?“不得”改為“不應”;
2.5.7 ?“捆重”改為“重量”、“鋼絲每捆重量不得超過80kg,每捆不得超過三盤;每盤應由一根鋼絲組成。對于直徑小于2.50mm的鋼絲,每盤重量不得小于10kg;直徑等于或大于2.50mm的鋼絲,每盤重量不得小于15kg。”改為“每捆應由一根鋼絲組成,不應有接頭。鋼絲捆捆重應不小于表3的一般捆重規定,允許有10%的捆數符合表3的最低捆重規定。需方對捆重有特殊要求時,應在合同中注明”,并增加了表格3。
2.6 技術要求
2.6.1 ?“其牌號由供方選用”改為“需方對牌號有要求時應在合同中注明,否則由供方確定”;
2.6.2 ?“0~2號鋅”改為“0~1號鋅”;
2.6.3 ?增加了“鋅錠的最小含鋅量為99.995%”;
2.6.4 ?表4中增加了斷后伸長率A/%范圍;
2.6.5 ?刪除了鍍鋅層;
2.6.6 ?增加了“鋼絲鍍層應光滑、連續、厚度均勻,不應有影響使用的表面缺陷”;
2.6.7 ?“按D級交貨”改為“未注明時由供方確定”;
2.6.8 ?“鋼絲應按表5的規定進行纏繞試驗。纏繞后試樣表面鋅層不得開裂或不能用裸手指擦掉”改為“鋼絲的鍍層應附著牢固,鋼絲在表5規定直徑的芯棒上以不超過15r/min的速度緊密纏繞8圈,鍍層不應開裂或脫落”;
2.6.9 ?表5中,“鋼絲直徑”改為“鋼絲公稱直徑”、“4d”提升為“3d”、“5d”提升為“4d”、刪除了纏繞圈數范圍。
2.7 試驗方法
2.7.1 ?試驗方法改為檢驗規則;
2.7.2 ?增加了檢查和驗收、組批規則、取樣部位及數量、復驗與判定規則的檢驗規則;
2.7.3 ?表6中,“逐盤”改為“10%,不少于三盤”;
2.7.4 ?尺寸改為鋼絲直徑。
2.8 檢驗規定
檢驗規定改為檢驗規則
2.9 包裝、標志貯存、運輸和質量證明書
2.9.1 ?包裝、標志、貯存、運輸和質量證明書改為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;
2.9.2 ?增加了包裝規則。
2.9.3 ?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/T 2103的規定。